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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Y情遗书

作者:我是直人    文章来源:阳光地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6

从小我就寻规守矩惯了,我习惯了准时放学,习惯了九点以前做完作业,习惯了听老师和父母的话在本该叛逆的年龄段,不穿另类的衣服,不叫闹人的摇滚,在收到女生情书的时候偷偷地毁掉,即使那是一份很值得珍惜的感情。一直到那些应该激情的年代都离我渐渐远去以后,孤独地在黄叶飘飘的大学校园的中央大道上走完最后一步,我才发现原来我的生活是那么的了无生趣,就像这树叶从生长出来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它必然会化作春泥。

我觉得现在的我是本性暴露的时刻,因为从拥有生理反应的第一刻开始我就徘徊在两性之间,我犹豫,我迟疑。我既想成为征服者,同时又想被人征服。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啊!直到现在我仍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可当他走进我的视线,我第一次发现了自己心怡的人竟然是一个男人;我第一次收到他发来的短信说他是我男朋友,腮颊通红,即便我知道那只是一个玩笑;第一次花五百块钱送他每个学生都觉得奢侈的生日礼物,即使他在我生日的时候从来没有送过礼物甚至于一个问候,但那一句谢谢已经让我得到了满足;第一次鼓着勇气,展转难眠了几夜大胆地告诉他我喜欢他;第一次被他冷酷的拒绝,他的理由只是他不是同性恋;第一次抱着枕头轻声落泪,我觉得这时我更像女生;第一次偶然想他的时候通过手机问他,如果我死了,你会记住我吗?却怎么也等不来他的回答,我想即便他回答不会,我仍然感谢他在这清冷的夜给我带来的一丝温存。

从走出学校的那一天起我就觉得我该改变自己。不再穿方格子的衬衫,不再穿黑色的皮鞋,不再厌恶各种首饰,不再只用简单的化妆品;我学会了穿色彩款式醒目的衣服,学会了认识名牌,学会了用不同的鞋子搭配不同的衣服,学会了带上精巧细致的项链,学会了把银戒指套在小手指上,学会了把头发染成淡栗色,学会了出门的时候用CD的香水。我有权力让我自己变得与众不同去享受都市的繁华。我很能适应写字楼的生活,习惯了在与众不同的同时和女人们逢场作戏,但我知道我仍有习惯在大街上注意从身边走过的每一个令我心动的男子,目的只是想找一个可以填充阴影的替身。他们或许阳光,或许斯文,或许野性。我会把那一张张脸庞记下来,在每一个梦中幻想着被他们拥抱和他们做爱。可我依旧守身如玉,也许有一天他会回来,也许有一天我可以找到一个和他一样让我深深爱着的和深深爱着我的男人……

这都是他的错。是他让我变得不是自己,但也是他让我变得刹那间引人注目或者说是叛逆的美丽,也是他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迷失了方向。我不知道我寻找到最爱的时候,我还会不会憎恨他,我只知道他的拒绝、他的冷漠成了我记忆中的痛,而偏偏这种痛会在每一个想他的寒夜发作,像刀子一样插入心脏。而我渺小地瑟缩在角度里,用嘴里的那一点点温热抚慰冰冷的身躯。

他还是习惯每年打一个电话,然后到我家里来,只是和我吃一顿饭,听他说三个小时的情爱男女故事。这次是这样,下次还会是这样。

我又看到他了。在离开他的五年间,他总是这样的打扮,那大概就是他眼中的所谓“休闲”,那大概就是他眼中的“自然随意”,唯一改变的只是他手里那个还算时尚的诺基亚手机,原来还是因为前几天他的手机掉了。我说过我从离开大学开始就一直养眼,白色的衬衫绣着张扬的玫瑰,让本来白细的皮肤变得光艳照人;花纹的黑色牛仔裤不失浓重的线条感。他显然在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很吃惊,因为那是和以前相反的两种风格。我无声地嘲笑,他有什么资格拒绝我的感情,他仅是我在这一世间遇到的第一个感情玩偶。我无声地抽泣,在这个世间要得到一份真爱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啊,而年少时的纯真已被早早地扼杀在摇篮里。

他说:“你变了。”

我猛然回头,额间的头发被风一吹挡住了视线,“是吗?那是你教我的。”

他疑惑,因为他根本无法想象这种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他让一个平静的人在五年里变得浮华,让一朵洁白的百合变成了沉迷于金贵的龙柳,除了那一丝绿色的茎干是干净的,其他都沾染上了阵阵铜臭。

他第一次在窗口搂住我的腰,第一次在我的脖子上留下了吻,第一次把我按在墙上吸吮着彼此。可在他离去三个月中连一个短消息,一个电话都没给过我。可笑,他只是一闪念的冲动,却夺走了我藏了23年了初吻。终于在五年以后我再也产生不了对他的感情,他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再可以在我眼前炫耀的了,我的聆听不再属于他,他也不配再拥有我的宽容,我的忍耐。不过在这之前我必需让他知识,让他让我都死也死得心服口服。

他真是个禽兽,居然还想碰我的身子。“别碰我!”我厌恶那双拥抱过几十甚至几百个女人的手,那会弄脏我,让我再次变得和那些痴傻的女人一样,我不是玩偶,他凭什么搂我的身体?“你是喜欢女人吗?我从来都给你自己的由空间去选择,即便那时你不喜欢我,我从来没有责怪过你,我总是默默地看着你,是你一次又一次撕开我的伤口,撒上盐,逼着我让我和你成为陌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结束了,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在电梯门合上的那一刻,眼泪夺眶而出,我轻轻地擦干他,以后我不再会为他流泪。

重新回到我的生活中去。我换掉手机卡、QQ、MSN,因为我想把它陈封起来。我一直都不敢去打耳洞,并不是因为我怕疼,除了怕让别人知道我是同性恋之外,我一直记得他的话:“打耳洞的不是好孩子。”不过我想通过了,总是会让人知道的,歧视只是因为男人们嫉妒我的美丽,正如女人会因为女人的美丽争风吃醋。我大胆地买了七颗耳钉,我想把我的我接下来最宝贵的东西留给一个幸运的男人。

我饥渴地在街上游走,在第一个不怀好意的眼神中寻找属于我的欲望。然后在一起燃烧,把那些第一次都烧成灰烬。不是说一个男人在一生中可以拥有至少十个以上的女人吗?那我为什么不可以拥有十个以上的男人呢?身体——佛陀所说的臭皮囊,只是发泄兽欲的对象,只是产生无法解脱最魁祸手。至于爱情,那只是看得到却摸不着的彼岸花,花谢了,身体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当第一百个男人从我身上穿梭过以后,我就可以放弃它了,因为它就像一只被玩脏了的布娃娃,没有一点价值可言。

最后一个男人走后的最后一天,我需要给自己一点时间。我打开一年多没用的电子邮箱,打开QQ和MSN,那里堆放着我的过去,还有他这个搅乱我生活轨迹的男人,无论他怎么样忏悔,我都不会原谅他,我要他背负永远的情债。

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了那个熟悉的眼神又在注视着我,我只是微微一笑,买下了路边一个女孩的粉红色玫瑰花,如果跟着我,那就是上天给你的报应。果然,他一路尾随,在门口的时候,他上前拦住了我:“诚,你等一下。”

“对不起,先生,你认错人了。”

“你是……”

我推开他,继续向前走,我就是要让他知道,即使他认识他都必需承受这种陌路以及他那些不可饶恕的罪恶。我听到他的喊,却不再回头,已经不需要了,前面的是无牵无挂的世界,为什么一定要再被他一次又一次的牵绊呢?

夜幕的开始是我沐浴更衣的时间。洗完后我静静地坐在境子前凝望。那张脸显得有些苍白,我记得他第一次对我说的话就是“你好白。”是的,我一直保持到现在,我几乎都怎么喜欢晒太阳,因为我怕黑,既然我已经清清白白的来了,那我当然要清清白白地走,不,也许身子里面已经不清白了……我带上我最喜欢的拥有眼泪型吊坠的项链,挤出一丝微笑,那个笑显然有些发苦。我脱掉裹在身上的睡袍,我记得希腊神话中的死神最珍爱自己的身体,我很高兴,我拥有美丽的身体,可惜我不是神,我没有好好地珍惜它,可没有珍惜它的主谋不是我,是他,这个反反覆覆玩弄我的魔鬼。我轻轻地抚摸自己的身体,那将是最后一次。我把香水喷在身上,既然它带不走,就让它和我的身体在一起,和我住过的地方在一起。这只是代表我的现在,我知道人死后,这些都会重新变成分子,虽然整合变成不同的东西。我穿上红花色有两排细碎小花的衬衫,我不想再娇艳,我需要干净,只需要让这淡淡的粉红传导阳光的温度,让人的身体不再那么冰凉。然后是怀旧色的牛仔裤,浅浅的水印条纹,咖啡色的休闲鞋。好像就是我平时打扮。

对了,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要给爸爸妈妈留言:“爸、妈,抽屉里的信用卡存了我工作四年来的积蓄,密码是我的生日,我知道这一点还不尽你们对我的养育之恩,但我得走了。我应该去寻找我自己的生活,我会很幸福的。”

天应该快亮了,我还有时间可以准备,关上音响的轻柔音乐,提上我整理好的皮箱,看天边透出一丝亮光,金灿灿的,新的一天又开始了。“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飞舞,只想带走晨曦的温暖,……”

我解脱了,不过有的人还没有解脱。我要他用余下的半生背负情债,要他还给我属于我的时光,我的感情和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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