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认识于阳的时候我并不喜欢他,相反还有些讨厌他,长得圆头圆脸脚大手大憨憨的一看就是笨样儿。
我妈在家开了一个服装店,旁边就是于阳工作的饭店,那时候他在饭店当小伙计,也就是打杂的,每天的工作就是刷盘子洗碗打扫卫生,有时候还得给饭店老板看他那不到一岁的儿子。于阳爱串门儿,经常抱着小孩儿到旁边的各家店里转悠,我家离得最近,成了他的首选。
起先他一来我就头疼,小孩子四处乱翻乱动不说,一高兴了没准还在店里尿上一泡。慢慢慢慢熟悉了,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勤奋懂事能吃苦的小伙子,后来我每天去饭店里找他玩。
那个饭店效益不好,老是没什么顾客,于阳就没太多的活儿干,闲下来的时候我们就坐在一起,打扑克、看电视、听音乐,或者聊天。
第一次于阳握住我的手,他温和地说:“你的手怎么这么凉。”然后把我的双手用力地握在手心,慢慢地温暖着它们。我也记得当看到他那用冷水洗了一上午冻鱼以后通红的双手时,我拉开了羽绒服拉链,把它们夹在胳膊底下。
虽然我们彼此没有说过什么,但是心里都很在乎对方,不然不会只要看到对方就特别高兴;也不会一天不见就特别想念,第二天见面以后一定要问,昨天怎么没来玩;更不会在打“升级”的时候宁愿作对立的两方也一定要坐在一起牵着手。
我们最经常做的一件事,就是面对面坐在暖气旁边,一边烤手一边憧憬未来。我说,将来我要开一家大网站,比新浪、百度,甚至谷歌都要大,我还要开发软件,做出比WINDOWS还要好用的系统。于阳说自己以后要当大厨师,要掌握中国各种菜系,然后自己当老板,在全国各地开满连锁店,做中国最大的餐饮连锁。每次说完我们都笑得很开心,好像这些梦都已经实现了一样。
于阳曾经跟我说起过他的初恋,其实也只是暗恋。上初中的时候,他喜欢上一个女生,但是不敢对女生表白,也没有对任何其他人说起过,终于有一次他鼓起了勇气给女生写了一封情书,却一直都没有勇气寄出去。他把那封信夹在了笔记本里,晚上睡不着了就拿出来偷偷地看看,直到有一天这封信被班主任发现了,不但叫了家长,还停了他一天的课。说到这儿的时候于阳一脸地不以为意,他撇着嘴说:“那时候我还真是个调皮的学生。”说完他笑了,笑得那么灿烂,仿佛这非但不令他难过,反而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情。他的笑声在空气里来来回回地飘荡着,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我发现与我相反,于阳注定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
于阳没有收到过别人给他的信,我想这也许是他的一个遗憾,所以,在开学回北京的前一天,我给他写了一封信,一封普普通通的信,说很高兴这个假期有你的陪伴,原本无聊的日子变得不再寂寞,以后放假了我会再来看你,等等等等。
本来我是想让他回家以后再看的,但是他当着我的面儿就非要拆开看,还像念诗一样大声地读了起来,我脸红了,于是追着他打。
我还记得那封信的最后几句,也是最肉麻的几句:
——记得给我打电话,
我不会关机,
我不会换号,
我不会到信号不好的地方去,
我不会错过任何一个电话,
只等手机响了,按下接听键,里面传来你的声音。
我始终履行着自己说过的话,只是在上次换手机的时候关过一次机,不超过一分钟。然而整整一年过去了,他从来没有给我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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