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孤单而开朗的阿强
阿强在阳光地带的博客:http://fufushh.myboysky.com/index.shtml
今年8月以来,一直在新浪情感类博客排名靠前的名博“夫夫生活”更加火了——本来平均每篇博文2000-3000的点击率突然增加到了7000甚至16000,留言评论从以前的30左右增加到200多。到百度上用夫夫生活的主人公“阿强+阿伟”做关键词一搜,出来800多个与此相关的结果。但博主本人这次并不需要这样的关注——博客的火爆是因为他失去了共同生活了十三年的爱人,并在博客上如实披露了分手过程及他的心路历程。
我们有理由来回顾一下阿强的爱情史和成名史,或者说,梳理一下阿强的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二者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因为他同志社区名人的身份,他的情变已经由一个私人事件变成了一个特定人群中的公共事件。本文将根据对两位当事人的采访,并结合1995-2008年中国同性恋发展轨迹的大背景,力图对无数中国同志眼中的这对“金童玉男”过去的十三年作出一个尽量清晰的勾勒。
“1995年,一个春暖花开的午后,在那个有着”环保之乡“美誉的宜兴,在那间破旧的出租屋里我们相遇了。他叫阿伟,跟我来自同一个县城。第一次见面,他穿着一件带碎花的衬衣,看上去不是很合身。那时经济条件差,我们是地道的老乡,阿伟跟我们几个人住在一起,他很内向,而我是个话匣子。我们发现彼此都喜欢和对方在一起,其中一个出差了几天,两人都会舍不得,见了面有着说不完的话。大半年过去了,一天晚上我们喝了点酒,他第一次吻了我,捅破了两人之间的那层‘窗户纸’”。阿强在博客中用抒情的笔调描述他和阿伟的相识。这是他们的初恋,那一年,阿强18岁,阿伟16岁。(十年前的阿强)第二天,阿强红了脸,不好意思跟阿伟说话。只过了一天,他忍不住又和阿伟勾肩搭臂了,谁叫他要大两岁呢?下班后玩,一开始还和另一个同事三人行,很快,那个同事就被“出局”了,因为他们谁也想不起去叫他。吃完饭一起散步到小镇的电影院,嫌票价贵,难得看一场电影,在电影院外看海报也有一种秘密的快乐。更快乐的时候在晚上的大床上,第一次的接吻让他们回味无穷,以至于晚上逮空就偷着接吻。“真是穷开心的日子”,阿强后来说。但在开心之余,两个少年的心里会掠过一丝——嗯——不安:为什么别的同龄同事有那么大的兴趣谈论女人的的身体?为什么我们跟他们不一样?有时候他们也加入谈话,大讲以后要找个什么样的老婆——因为男人都要找老婆的,就象太阳从东边出来一个道理。1996年,两个少年自然而然“同居”了。他们没有多想,别人也没有多想,两个毛孩子一起住有什么不好呢?他们自己也没多想,就是偶尔掠过一个想法:大些了这个“坏毛病”可得改掉。 他们的认识和相爱具有典型的前互联网时代特点:一是在工作或生活中自然相识然后相爱;这一点也为不少有意于“夫夫生活”的80后90后同志所羡慕,他们认为这样的交往更能深入了解对方,更有基础。二是同性恋的“不可言说”。虽然同性恋的存在就象中国历史本身一样悠久,但直到90年代中,“同性恋”仍然只是一个在学术界流传的词语,一般社会大众鲜有人知。阿强阿伟于13年前就开始了他们事实上的夫夫生活,在他们之前也有无数人或成功或失败的尝试,但象所有沉默的大多数一样,他们“可以做不可以说”,或者说,他们不知道说什么。阿强和阿伟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惴惴不安地相爱差不多同时,在北京,已经开始有人为这个群体发出了一些微弱的声音:
1992年,原中国健康研究所的所长陈秉中在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举办了一个专为同性恋男子开设的文化沙龙“男人的世界”。
1994年,张北川所著《同性爱》一书出版,这是中国第一部全面讨论同性恋问题的学术著作;
1995年,中国男女同性恋者在北京开始酒吧聚会;
但是,“坏毛病”哪里那么容易改掉?又怎么改呢?他们很迷茫。好在,快乐很真实,他们也就不再去多想了。直到1997年的一天。
阿强去南京出差,在火车站买了本杂志。他突然看到一篇文章,标题有“同性恋”的字样。几乎是出于本能,他抛开其他文章,一路读了下去。文章说的是两个男人“相爱了”,其中一个要去结婚,另一个因爱生恨最后选择了同归与尽,用炸药炸死了对方。平生第一次,阿强知道了“同性恋”这个词,也知道了这个词背后附着的东西——因为文章作者用了那么多的断语:性变态、罪犯、杀人狂。他突然有一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之后便是浑身发冷——自己不就是同性恋吗?再这样下去,就会像杂志上写的那样万劫不复!看完报道,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想办法改变自己,不再做同性恋者!
他回去把这篇文章告诉了18岁的阿伟,两个人相约分手。一说分手,两人都吓住了,哭了。有了这个想法后,快乐就不再光临他们租住的小屋。那时他们有台小录音机,一到晚上一遍遍的放着田震的《干杯,朋友》,边听边哭。“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干了这杯酒,忘掉那天涯孤旅的愁,一醉到天尽头……但愿那无拘无束的日子将不再是一种奢求……”有时睡到床上,阿伟也会在他耳边一遍遍的唱。唱完又抱头痛哭。
1998年过完春节之后,阿强终于去了广州。走的那一天,阿伟到车站送他,车开出好久还是站在原地,两个人透过车窗互相挥手,阿强后来说“心里像是被剜去了一块”。
到了广州,阿强天天思想斗争要不要给阿伟打电话,好几次走到电话机前又缩回了手。他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住。可是十天不到,他就忍不住了,电话接通那一刻,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他不由得鼻子发酸。一句“你还好吗”还没有说完,两个人在电话两端都哭了。阿伟对他说,“如果那边不好,你再回来”。当时还没有手机,经济状况也不好,他们固定在每周六通一次电话。阿伟会早早守候在房东家的电话前,打完电话扭头就走,不敢看房东。阿伟说,房东肯定很奇怪,为什么接一个男人的电话会让这小伙子泪眼婆娑。
很多同志也许都有类似这样的经历。90年代的媒体已开始有自己的市场追求,“同性恋”的稀少和与众不同让他们如获至宝,加上这个群体本身没有声音,媒体上对同性恋的描写永远脱不了“变态、娘娘腔、心理阴暗”这样的标签。而这样的报道反过来更加重了同性恋人群的压抑和恐慌。但阿强不知道的是,在他人生最黑暗最痛苦的时候,他头顶的天空并非没有一丝曙光:
1997年,《新刑法》颁布,删除了过去常被用于惩处某些同性性行为的“流氓罪”、“鸡奸罪”,从而实现了现实中的同性爱非刑事化。
1998年,李银河的《同性恋亚文化》一书出版,直至今日仍被很多同志奉为同志身份认同的“圣经”。
1998年和1999年,香港同性恋社团召开的两届全球华人同志大会,已经出现了内地同性恋代表的身影。
1998年~2000年,第一批中文同性恋网站开始在中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