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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台湾同志婚姻立法先锋萧美琴

作者:黄伯钧    文章来源:阳光地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6
萧美琴不久前卸下其台湾立法委员的职务,暂止了政治生涯,但是她为同志权益所做出的努力却从来没有停止,虽然她主催的“同性婚姻法”目前陷入停滞,她仍充满热情和信心地为同志族群摇旗助威,汇乐汇乐台北通讯员黄伯钧专访了这位令人激赏的女性。

第七届民进党籍立法委员萧美琴在台湾政坛一直以来致力于积极推动同志权益,主催并草拟了“同性婚姻法”,主张将同性婚姻合法化。

萧美琴的父亲是台湾人,母亲是美国人,她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政治学硕士学位,于12年前回返台湾,投身台湾政坛。

她自2000年起开始担任总统府顾问,并在2000年及2004年台湾总统大选中担任陈水扁竞选总部发言人及国际事务部主任。另值得一提的是,她是台湾国会中最年轻的女性议员之一,2002年进入立法院时,仅31岁。

2006年,萧美琴提案的“同性婚姻法”遭到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率领的21位立委的集体抗议及阻拦,致使该案无法通过一读,并被退回程式委员会。

汇乐台北通讯员黄伯钧与萧美琴进行了专访,就“同性婚姻法”提案失败一事,谈及了台湾同志运动的现状及台湾同志权益立法运动中的得失与经验。(本次专访以英语进行,本文为汇乐新闻编辑整理翻译。)

汇乐:是否可以重述一下“同性婚姻法”这个提案的影响和反应。

我们的提案最初获得足额立委联署,得以正式提案,但遭到了反对派的反对联署,所以无法顺利通过一读并交付内政及民族委员会继续审议,他们(反对派)更持续排挤我和其他的提案人。我的两位担任长老会牧师的同僚面对的压力尤其巨大。但最终虽然我们所有提案人都无一退出,这个提案还是无法被排入议事日程。

我随后持续跟进,召集一些同志权益组织举行了座谈会商讨对策,我提出了几项选择:一是继续推进目前看来前途无望的“同性婚姻法”丶二是以修改后的“同性伴侣法”来取代原本的“同性婚姻法”闯关丶三是召开新的听证会,但对面这三种选择,无法达成共识。我曾经询问“同性婚姻法”反对派的立委赖士葆他反对这个提案的原因,他回答说他的价值观决定了他对“同性婚姻法”的不认同,除此之外,我也认为他背后必定有保守宗教势力的支持,因为立法院外,有教会甚至发动了“为台湾不通过合法同性婚姻祷告”大会!

我当时清楚表明我们有限的人力不足以起草新的提案,如果同志群体能够提供一份新的提案,我将会非常乐于支持。因为我的确感到同志族群在这个议题上应该团结一致丶积极主动,一味的倚凭局外人的从旁协助是远远不够的。我相信同志族群中也有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专业人士,但目前我尚未得见任何明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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